一、总则
1、教学档案是高等院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字材料、照片、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
2、教学档案的建档质量是衡量高等院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3、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及校院(系)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单位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4、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实际教学管理工作中,与教学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布置、检查、总结、评估教学工作的同时,做好教学档案的布置、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二、教学档案的形成积累
形成积累工作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教学档案的原则,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归档范围定向定内容进行积累。所积累的教学文件材料按综合类、管理类、业务类、研究类分别装入积累袋进行预立卷,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并做到以下几点:
1、各单位在教学管理及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同时形成的电子文件材料),须保证其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2、形成和积累的教学文件材料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三、教学档案的归档
1、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参见附件1《开云足球俱乐部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归档要求:
(1)教学档案必须按时归档。应归校档案馆的教学档案于每年的12月底以前归档;应归各单位的教学档案按教学年度归档。
(2)教学档案必须确保质量。其中纸质文件材料规格必须相对统一,均用优质A4纸,学籍档案打印均用教学主管单位统一印制的纸张,并要求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文清晰。归档的教学档案电子文件必须附有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和电子文件归档登记表。
(3)归校档案馆的教学档案应由各教学主管单位审核后方能归档。
(4)归档时必须填写档案交接文据(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各类学籍档案的归档详见附件2《开云足球俱乐部学籍档案归档办法》。
(6)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的归档详见附件3《开云足球俱乐部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办法》。
四、教学档案的整理
整理工作是对处于零乱状态和需要进一步整理的档案进行基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并使之系统化的过程。整理工作必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之条理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整理工作的内容:
1、分类:根据归档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归档范围的要求进行分类,具体可按时间、材料类别、责任者等进行分类。
2、立卷:按归档文件的来源单位组成保管单位,按年度立卷。
3、编号:拆除文件上的金属物,在每份文件右上角盖文件专用章并编制档号。
4、编目:使用档案管理系统,编制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并打印卷内文件目录。
5、装盒:将归档文件按档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6、数字化:对归档文件进行扫描上传。
7、教学档案(除学籍档案)具体编号方案如下:

8、学籍档案具体编号方案如下:

五、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教学文件材料的鉴定与销毁
教学文件材料的鉴定是指:鉴定所积累的教学文件材料是否具有价值和具有怎样的保存价值,保存价值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例如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以及其他各种情况是决定保存价值的基础;二是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效果。
教学文件材料的销毁是指:对通过鉴定确认不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保密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销毁,教学文件材料的鉴定与销毁工作由各单位文件鉴定小组负责,不能随意自行销毁。文件鉴定小组成员由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和专兼职档案员组成。
2、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应根据《开云足球俱乐部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保密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销毁。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由校档案馆及教学主管单位联合鉴定小组负责,不能随意自行销毁。
六、教学档案的开发利用
档案部门人员要熟悉馆藏,主动提供以下利用服务:
1、教学档案的查阅:利用查阅教学档案应办理有关查阅手续,并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教学档案的咨询服务:指导利用者查询、利用档案,解答有关问题。
3、教学档案的编研与信息服务:根据馆藏档案信息,编制各种形式的参考资料、专题汇编、文件汇编及信息交流等。
附件:
开云足球俱乐部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类别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档案存址 | 备注 |
综合类 |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高校教学工作方面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 永久 | 校档案馆 | 含各类学生 |
2、学校制定的有关教学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条例等文件 | 30年 | 校档案馆 |
3、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分配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条例等文件 | 30年 | 校档案馆 |
4、学校教学规划实施细则、教学要点,有关教学、招生、分配工作重要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简报等 | 30年 | 校档案馆 |
5、有关教学、招生、分配工作方面的统计数据资料 | 30年 | 校档案馆 |
6、各院系及专业简介 | 30年 | 各院系 |
7、系级教学工作会议记录、年度总结等 | 10年 | 各院系 |
教学管理类 | 1、有关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总结及专家听课记录 | 10年 | 各院系 | 含各类学生 |
2、教师成绩登记册 | 10年 | 各院系 |
3、各主科考试试卷 | 10年 | 各院系 |
4、学籍管理材料(学籍卡、学生登记表、成绩表等) | 永久 | 校档案馆 |
5、学籍变更材料(升、留级、休、转、复、退学等) | 永久 | 校档案馆 |
6、学生奖惩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称号、学生处分材料) | 永久 | 校档案馆 |
7、招生材料(招生计划、简章、合同、新生名册、委培计划、工作总结等) | 永久 | 校档案馆 |
8、学生就业工作材料(毕业生名册、毕业生照片、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工作措施、就业工作效果等) | 永久 | 校档案馆 |
9、毕业生质量调查材料(毕业生质量调查计划、总结调查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评审意见) | 30年 | 校档案馆 |
教学业务类 | 1、专业建设:包括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新办专业的申请报告、论证材料、批复材料 ;老专业的调正、改造等材料 | 30年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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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建设:包括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名牌课程的申报、建设、评估、获奖材料 | 30年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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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材建设:特色教材编写规划、教师申报材料 | 30年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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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技术制作的多媒体课件 | 10年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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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践教学:实习大纲、总结、鉴定材料、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基地建立、建设、评估材料等等 | 10年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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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体系、目标、方案、条件、效果等材料 | 10年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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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单位教学计划、大纲、自编教材、讲义、教学总结等材料 | 30年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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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科生论文 | 30年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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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 | 30年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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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评审材料 | 永久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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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类 | 1、教师获奖材料: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包括全国教学名师奖、全国模范教师奖、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优秀教材奖、教书育人奖等项目的申报、批复及获奖证书等 | 永久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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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教师讲学的典型教案、教模、标本、课件等 | 30年 | 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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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材料如果有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同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