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在实际归档过程中,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序号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1 |
上级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台港澳合作交流工作的重要文件 |
定期30年 |
2 |
工作计划、总结 |
定期30年 |
3 |
外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
定期30年 |
4 |
接待外宾计划、登记表等 |
定期30年 |
5 |
本校人员出境(包括台港澳)批件及登记表等 |
定期30年 |
6 |
本校聘请外国专家和授予外籍专家名誉称号的材料 |
永久 |
7 |
教育部下达外国专家计划、指标及统计表等 |
永久 |
8 |
与境外学校校际交流协议 |
永久 |
9 |
邀请外国专家(短期)、本校出席国际会议及短期出境访问考察材料 |
定期30年 |
10 |
国内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及其它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
定期30年 |
11 |
其它正式发文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和纪要、规章制度汇编、大事记、宣传册、调研报告、分析汇总材料、领导重要讲话等) |
定期30年 |
12 |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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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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