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规划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日期:2025-06-25浏览量:作者:来源:

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在实际归档过程中,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上级有关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包括法规文件、批复、通知等)

定期30年

2

工作计划、总结

定期30年

3

制订的全校学科发展整体规划

定期30年

4

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定期30年

5

重点学科(国家级、省级)建设日常管理形成的材料

定期30年

6

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审批材料

定期30年

7

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定期30年

8

其它正式发文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和纪要、规章制度汇编、大事记、宣传册、调研报告、分析汇总材料、领导重要讲话等)

定期30年

9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10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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