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办公室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日期:2025-06-25浏览量:作者:来源:

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在实际归档过程中,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上级有关招标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包括法规文件、批复、通知等)

定期30年

2

工作计划、总结及招标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定期30年

3

学校各类工程评标记录、招标文件(含立项申请表、审计意见函、投标文件、合同审批记录表、合同、情况说明等)

定期30年

4

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定期30年

5

其它正式发文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和纪要、规章制度汇编、大事记、宣传册、调研报告、分析汇总材料、领导重要讲话等)

定期30年

6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7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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