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事务
关于校外相关人员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事项的说明
时间: 2019-06-20阅读数: 3519

一、校外人员(含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我校的在职博士生和博士后等)在我校办理因公出国(境)报销时,需出具以下相关材料:

1、校外所在单位

由本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如无法出具批件的企业等单位,需出具由单位批准、加盖公章的出国情况说明或相应的其他材料;

2、校内经费承担院系/单位

若使用南大经费报销,需由校内经费承担方提供“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主要含申请人与校内单位科研合作关系、此次出国境任务必要性和相关成果、经费来源和拟报销需求,报销内容和标准需要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由经费负责人和院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销表单与票据

1南京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

2邀请函和护照/通行证(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3需要报销的相关票据

二、应届毕业生(主要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的如下特殊情况:收到因公出国境邀请函时,仍是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学生;但实际出国境执行任务时,已毕业或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即无学籍)需出具以下相关材料:

1、校内经费承担院系/单位

若使用南大经费报销,需提供“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主要含学籍身份情况、此次出国境任务必要性和相关成果、经费来源和拟报销需求,报销内容和标准需要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由经费负责人和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销表单与票据

1南京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

2邀请函和护照/通行证(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3需要报销的相关票据

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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