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经费使用安排,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号为“143”开头)使用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现已到期,同时国库额度也已使用完毕,故10月31日起不再受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网上预约业务。根据中央财政经费使用规定,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剩余额度将自动清零。
已在网上完成预约的单据请务必于11月9日下班前提交至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未冲销的暂付款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冲账报销手续,原则上必须在12月15日前冲销完毕。
特此通知。
财务处、科技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