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科研测试加工合同,预估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请咨询招标办公室(025-89688959);
加工合同涉及硬件或耗材的,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采购科(025-89682987);
预估金额50万元以下的,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科研测试/加工合同(原件不少于3份:项目管理部门留存1份,合同盖章部门留存1份,财务部门留存1份)
由本人签字、所在院系的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院系不要在合同上盖公章)。
合同须由对方单位先签字盖章。
说明:校内测试费转账不再需要提供分析测试加工委托协议,凭校内经费转账单、分析测试加工服务清单和测试费支付承诺书 办理。
校内转账专用承诺书:
测试费支付承诺书(校内).doc
(2)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下载:
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校外).doc
本人签署承诺。
由本人所在院系的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如涉及合同负责人、参与人员及直系亲属与外拨合作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合同签订前,须就业务合理性、必要性等提供书面报告(须院系签章),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3)需提供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能力证明文件(如测试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经费来源课题的合同(任务书/计划书)复印件
2.根据课题的类型,携带所有材料至该课题的管理部门审核,由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审核章。
说明:校内转账的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无需到课题管理部门审核。可直接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项目管理部门/科室
科研项目 |
项目类型 |
管理部门/科室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86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科技部、教育部等各部委办局项目 江苏省自然基金/江苏重点研发计划 江苏省各厅局项目 |
项目科 (扬州楼618) |
||
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教育部/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项目 国家各部委/江苏省工程中心项目 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
平台科 (扬州楼607) |
||
横向项目 |
应用开发科 (扬州楼613) |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
综合科 (扬州路605) |
||
GF科研项目 |
先进技术研究院 (扬州楼233) |
||
人才项目 |
各类人才计划、登峰计划、江苏省双创、博士后基金等人才项目 |
人力资源处 (扬州楼5楼) |
|
-学科类项目(双一流、优势学科)学科办已授权院系审核签字。
-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测试/加工合同由社科处(扬州楼6楼西)负责签订。
-教学改革类项目的测试/加工合同由教务处(扬州楼4楼)负责签订。
3.凭签字盖章后的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到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扬州楼613)在测试/加工费支付合同上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并交一份合同原件用于存档。
-每周五在鼓楼校区团委小楼(财务处东侧)10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