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商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12-08

         南京大学商学院为有效选拔高质量研究人才,根据《南京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南字发〔2020〕67号)、《南京大学优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南字发〔2019〕2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订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南京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申请-考核、直博生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该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和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

 一、 选拔对象

 我院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课成绩位于本专业前列,学风端正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3.申请硕博连读的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须为我院学制三年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在读期间硕士中期考核为“优秀”。

4.跨一级学科选择博士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拟申报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完成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拟攻读博士专业的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且成绩优秀。

6.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得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三方协议签署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才能获得硕博连读遴选资格。

7.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须在SSCI、SCI或CSSCI发表论文1篇。中文期刊须是第一作者,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视同一作;英文期刊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排名第一),均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中文期刊必须见刊,英文期刊承认在线发表。

8.在硕士学习阶段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硕士生不得参加遴选。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ju.edu.cn)中搜索“硕博连读管理”应用,在该应用模块内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选拔流程

1.院系完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确定具备硕博连读遴选资格名单。

2.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该导师名单须在研究生院最新公布的博士招生目录上)同意后需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并附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的成绩单、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3.考核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学术规范、课程学习、科研进展等方面)。

4.院系将拟推荐硕博连读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核方式

 经选拔具备硕博连读资格的同学仍需参加博士招生考核。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学术水平、外语水平、时事政治和思想品德考核等,面试不及格者(及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至少含2名博导,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约为20分钟,含个人陈述10分钟,问答环节10分钟(含英语能力测试)。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接受学科训练基本情况、硕士论文或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对所报考专业和导师的了解等。

 说明:面试具体形式为线下。

 六、录取环节

硕博连读考生经过博士生招生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商学院网页予以公示。硕博连读考生占用所报考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其成绩单独排序(若多名硕博连读考生报同一导师,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且其排序优先于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七、监督保障

 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并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会负责监督和实施,确保程序和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25-83686257陈老师,邮箱:chenting@nju.edu.cn。


 南京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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