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保障各潜在参与单位(含境外单位)的合法权益与参与公平性,结合国际合作实操惯例、跨境合规要求及企业信息保密原则,现就资格预审相关疑问统一澄清如下:
一、核心澄清事项
1、境外单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无需提交近年财务状况表,仅需按原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其他必备材料即可。
2、本次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1月18日9:00,请各潜在参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报材料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其他说明
本公告为原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说明,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未提及的参与要求仍以原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5-85789926
电子邮箱:jjzb_nju@163.com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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