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奖学金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 |
奖励人数 |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20000元/人 |
1 |
|
一等奖 |
10000元/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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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7000元/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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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5000元/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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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30000元/人 |
2 |
|
一等奖 |
15000元/人 |
2 |
||
二等奖 |
10000元/人 |
5 |
||
三等奖 |
7000元/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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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元/人 |
1 |
二等奖 |
7000元/人 |
1 |
||
三等奖 |
5000元/人 |
2 |
||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15000元/人 |
1 |
|
二等奖 |
10000元/人 |
1 |
||
三等奖 |
7000元/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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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无 |
10000元/人 |
不超过10人 |
港澳学生奖学金 |
无 |
10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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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请参照附件一。
申请者需对应所申报奖项填写《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经导师签字、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1月19日前送交研究生院思教办公室,同时附上成绩单复印件(院系签字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j@nju.edu.cn。
联系电话:89687189 83597189
附件四: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18.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