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在实际归档过程中,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序号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1 |
上级有关基建方面的重要文件(包括法规文件、批复、通知等) |
定期30年 |
2 |
工作计划、总结 |
定期30年 |
3 |
基建投资计划、规划、预决算等材料 |
永久 |
4 |
建房及征用土地材料 |
永久 |
5 |
险房、危房维修方面材料 |
定期30年 |
6 |
基建工程申报及批复材料 |
永久 |
7 |
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
定期30年 |
8 |
其它正式发文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和纪要、规章制度汇编、大事记、宣传册、调研报告、分析汇总材料、领导重要讲话等) |
定期30年 |
9 |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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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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