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日期:2025-06-24浏览量:作者:来源:

相关说明: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在实际归档过程中,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院系各行政工作正式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主要规章制度及其它重要材料。(此项包括各个工作岗位形成的重要文书档案,如:人事、外事、财务、基建、资产设备、工会、图书资料等)。

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永久,其他定期30年

2

院系党委正式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党委工作规章制度、换届选举材料、党建工作材料(简报、汇编、出版物等)、党代会材料及其他重要材料。

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永久,其他定期30年

3

本、硕、博毕业生合影(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定期30年

4

学科(专业)发展及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定期30年

5

院庆、系庆、校友返校等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活动筹备工作计划方案;出版物;各级领导和知名校友的讲话、题词;有关活动的请示、计划、日程与总结;邀请来宾名单、请柬、签到簿、贺信、贺电;含照片和音视频材料)。

定期30年

6

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定期30年

7

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材料(包括各类工作简报、大事记、宣传册、调研报告、分析汇总材料、院刊、年鉴等编研材料)。

定期30年

8

获省部级及以上的各类(含院系、课题组、教工、学生等)重要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的有关材料,获奖证书、奖状、奖牌、铭牌、奖杯、锦旗等。例如:科研奖励证书、教学名师、优质课程、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挑战杯”等荣誉。

定期30年

9

院系交流活动中收到的各类礼品、纪念品等实物需交由南大办统一归至档案馆。


10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11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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